山东济南,一男子看到路边很多人在围观买切糕时,于是上前叫老板也给他切一斤,说要买给自己媳妇尝一下。可谁曾想,老板这一刀切下去,足足就切了4斤出来并要求男子买下。男子不同意,并说道“4斤,我要不了!”男子说罢,就离开!可老板却不同意,并大声喝止说道“你给我站住,我报警了!”

现场一名身穿白色上衣、戴着白色帽子的商贩推着一辆三轮车在路边卖切糕时,引来很多群众围观。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的男子,听到老板给其切了4斤切糕后,明确表示自己只是要一斤,且事前也说清楚了,因此4斤的量,他就不要了。

可商贩却说道“给你媳妇买,还那么斤斤计较干嘛!”但男子并没有被道德绑架,并再次明确表示“4斤的量,我要不了!”男子说罢就要离开,老板随即拉了男子一下,但男子并没有理他,执意要离开!随后老板大声说道“你给我站住!我报警了!”

1、事后有网友表示,切糕都是老套路了,老板强买强卖,居然还敢说报警,哪来的勇气啊!报警就正好,看看警察到场后到底是处理谁!

但也有网友反驳说道,这是买卖纠纷啊!属于民事纠纷,公安机关没有管辖权,只能到法院起诉解决!

从法律上,如果是民事纠纷,要真正解决问题,确实只能到法院起诉,但如果不是就另当别论了!

2、那么本案是民事纠纷,还是违法犯罪行为呢?

首先,为满足生活需求而实施购买行为的,购买人属于消费者;销售方属于商家。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交易,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、保护。

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,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。

具体而言,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时,必须保证价格合理、计量正确;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,且消费者在自己的公平交易权受到侵害时,有权依法要求经营者改正错误、有权拒绝强制交易。

其次,公平交易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,同时还是社会公共秩序。也就是说,只要是违背公平交易原则,强买强卖的,就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违法行为。

同时,消费者购买商品时,尽量去大型正规经营场所,毕竟这些场合的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更有保障。

最后,诚信是判断商家是否靠谱的重要依据!而且无论是过去,还是现在,甚至是未来,都是如此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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