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网友发布视频称,其在东莞某龙虾店购买龙虾,店家广告牌上明明写着99元4斤龙虾,结果回家一称却只有2斤。4月1日,事发店铺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,“4斤”是为4斤指生虾,“4斤生虾确实只能做出2斤多熟虾”,最后其将钱退给了顾客。

事发商家,其表示事发于3月31日晚,“4斤”是指生虾,“1斤生虾可以做五六两熟虾,4斤生虾只能做出2斤多熟虾。”商家还称,当事顾客要求熟虾是4斤而且不能有汤汁,双方争执后其将99元的龙虾钱和3元钱的打包费,共计102元退给了顾客。

商家可以写清楚,99元4斤的龙虾,做出来只有2斤,有些商家就是误导消费者,有人投诉了就解释一通,商家经营,还是诚信至上。另外商家宣传,那就必须写清楚,而不是想方设法套路和欺诈消费者。对于这种欺诈套路消费者的行为,应该是我们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,应当依法对不良商家进行惩处。对于不良不诚信商家,该罚罚,并予以公示,避免其他消费者再受到这类不良商贩的坑蒙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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